洪水过后的注意事项(2/2)
5.做好防蝇防鼠灭蚊工作,预防肠道和虫媒传播疫病。
居民可在居所内安装纱门、纱窗、蚊帐等防蚊、蝇设施;推荐使用蚊香、气雾罐、苍蝇拍等家庭灭蚊蝇措施;抗洪值守人员应配备防蚊帽、穿长袖衣裤,裸露部位可喷涂驱避剂。应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凝血杀鼠剂灭鼠;灭鼠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水灾鼠类死亡或迁徙时,体表寄生虫会脱离或逃逸,灭鼠时,应在居民安置点喷洒杀虫剂,消灭离开鼠体的游离蚤等寄生虫,做好鼠虫并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异常增多时需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
6.勤洗手,不共用个人卫生用品。
灾区居民不应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个人的毛巾与脸盆应单用。如果不得不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病人共用脸盆,则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用完以后使用肥皂将脸盆洗净,并常用消毒剂浸泡消毒。
7.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要尽快就医,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
特别是发热、腹泻病人,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其次是遵照医嘱,配合传染病隔离,注意药物使用方法。
8.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尽量不接触疫水,必须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在血吸虫病流行区,不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好的方法。接触疫水前,在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抹防护油膏。在防范高温中暑的前提下,可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靴、胶手套、胶裤等。接触疫水后应主动去血防部门检查,发现感染应尽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