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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置办电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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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清爽的早晨,灰蒙蒙的天空下飘着细雨,让正值初春的江南小城再次还寒,看着别有一番凄美意境。

不过那些学生似乎不是这么想的,他们脚上穿着雨靴,手上握着雨伞,脸上的表情僵硬无比,除了一个困字写在脸上,我还能从他们脸上看到怨气。

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是一个大清早开始喝奶茶的快乐辍学药材店店长罢了。

奶茶是从隔壁“棉花奶茶”买的,算是员工餐,在店里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有份。衔有希把人头数得一清二楚,清晨就去隔壁买了六杯奶茶回来,走的是店面的帐。顺带一提,我以前以员工餐的名义去隔壁买六杯奶茶一个人喝的行为已经被衔有希发现了,虽然没说什么,但从那之后全是她去跑腿,我便理所当然地失去了一个人喝六杯奶茶的快乐。

之后我试探了一下,发现她只是对“以员工餐名义给自己买奶茶”的方式有意见,而不是对我一个人喝六杯奶茶有意见,好像是因为她觉得这么做不“贵族”……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向来是尊重他人习俗的,反正也没真影响到我喝奶茶。

天可怜见,我一个人在这开店的时候就没把自己的帐目和店面分开过,自从招了这四位,我的帐目就愣是和店面分开了。

现在我要买点啥都得走自己的账户,虽说只要发话也能用店面的帐给自己买东西,但衔有希总会以管账人独有的视线朝我看来。

明明是她管我叫主人的,现在好了,我连用店里的钱买点东西都得被人盯上两眼,弄得好像她成了我的主人。

至于早餐,今天的早餐是白兵指定的小笼包子。自从那天因为衔有希要练练厨艺导致全员被山海粥掀翻后,每逢白兵决定早餐的日子,他都会点那天救他一命的小笼包,不知道是因为店家做的好吃,还是单纯地报答救命之恩。

小笼包就奶茶,布鲁斯永远是最快解决早饭的那个,吃完一抹嘴就穿着笔挺的西装到门口站岗去了。

他在这儿站岗站得久了,渐渐就成了此街一景。外地人来了或许还得纳闷为什么这种四线小城的偏僻街道的中药铺子门口会有混血站岗,但街坊大多与他熟识,这不,刚刚两个结伴去上学的小学生路过的时候还喊了声叔叔好。

等到维尔解决了早餐,这此街一景才算齐全。俩混血西装男在中药铺子门口站得笔挺,时不时和街坊搭两句腔,光听声音倒不像是在站岗,倒像是哪家的老大爷扯着嗓子在街头晒太阳。

第三个结束早餐的是衔有希,她现在相当于掌柜,而我是东家,她早东家一步把早餐解决了,就该准备开工了。

本来米莎才应该是第三个结束早餐的家伙,但这人实在是瑜不掩瑕,自从观察了她几天之后我就不再指望她能主动干活了,反正这顿饭吃完她洗碗——不论是最后一个吃完还是第几个吃完,她这餐洗定了。

苏酷乐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没接,想来也知道是来询问调查进度的,我要是还没吃早饭,说不定就传送过去蹭上一顿豪华餐,可这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再去蹭人家的餐点不太合适。

等到铃声停下,我拿起手机回了条短信,大意是我们这几天都在全力追查,没工夫早上跑到他那边“述职”。

至于究竟是不是这回事?当然不是啦,我和白兵现在对他的情况那叫一个了如指掌,别说他的姻缘了,就连他上辈子、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是谁都门儿清,怎么可能还要“全力追查”,不过是以追查的名义请假罢了。

反正我没打算靠他的委托赚钱,只打算看乐子的话,我自己给自己设定的那些钱货两讫的规矩就不必生效了。

至于白兵,这人吃小笼包沾酱油,吃完之后浑身上下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身的纯白色,看着又是一名从画中走出的美男子,任谁也想不到一分钟前这人就着酱油吃小笼包,吃完了还灌进去一杯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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