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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一次爱的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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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她记得,这话确实是她说过的。但是,一切其实是有原因的,她是可以解释的。

季澄宇撂下最后一句话后,头也不回地离去。他是开车来的,就算他此行的目的地,不是他们同住的公寓,他甚至都没有因为不放心她半夜流落在街头,而送她一程。

“好好。”莘甜甜怯怯地呼唤着。

十天了,季澄宇的3232,女主人苦苦守候着,男主人却始终未归。

十天了,茶饭不思的好好,壮硕的身材依旧,但彷如只剩一个空壳。

夜店根本就不曾带给好好任何愉快的体验,更加不可能成为她会依恋和流连的地方。季澄宇只需要拿出一小丢丢的时间,用他的脚后跟想一想,这个结论都不难得出来。为什么?为什么他义无反顾地离开,头也不回?

“甜甜,收拾东西吧!”

慕容好好突然出声,吓了莘甜甜一跳。她连忙小心翼翼地问道:“做什么?”

“离开锦瑟·梦季。”

不再徒增伤心。

她没有恋爱过,恋爱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甜蜜、开心、伤情、绝望?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己经不容易,轻轻的抽出手,说声再见,真得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

不行,她做不到。她完全做不到。

她好难过,好难过。

她想找到他,想跟他解释一切。可是,却找不到。季澄宇,就这样人间蒸发了。真的这么恨她吗?不能原谅她吗?就算家里临时有急事,不能跟她说一下吗?不能跟她告别吗?不能在回到新加坡之后,就给她打电话吗?他应该知道,她在等啊!一直在等他。

他终于腻了吧?一个那么那么胖、那么那么丑的女孩子,他竟然愿意屈尊降贵的纳她为女友,她却还恬不知耻地流连在夜店里,甚至还搞出天大的是非惊动了警察,被送进了警察局,险些成了一个有案底的人。谁的女友,像他的这样不靠谱?

恨恨地闭上眼睛,她为自己心里的这些所思所想而狠狠地跺脚。她怎么了?怎么成了一个这样的女人?一个怨妇?

不就是失恋了吗?又怎样?

如果说,他们的爱情甚至经不起这样一点点的挫折的检验,那就只能证明,他们根本就不适合。既然不合,缝隙早晚会出现,嫌隙早晚会滋生。早,总比晚好。

“生活中不断地有人离开和走来,敞开你的心扉,也许前方有你更心动的人等着走进你的生活,千万别错过了。”

“微风吹开你紧琐的眉头,春雨滋润你僵硬的面容,让所有的愁向后飞去。请不要回头去追那些不属于你的忧愁,赶快向前奔跑,因为快乐就在前方!”

“俗话说‘失败是成功的妈’,失恋也是恋爱成功他妈!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恋爱成功!失恋算个啥?从哪跌倒了从哪爬,你前脚走,俺这后边又来了仨!”

“人在情场飘,哪能不挨温柔刀,忍点疼,拔出刀,上点金创药,撒开俩小腿儿,咱照样在情场上可劲儿飘!”

莘甜甜把嘴皮子都磨破了,搜罗了所有规劝失恋者的网络名言,可谓是好话说尽。她红唇嘟的老高,表情分外苦闷。难道就没有一句话能说到好好的心里吗?好友这么不开心,她心疼死了。

“甜甜。我没事的。”笑不出来的慕容好好,挤出了一个极其怪异的表情。

也许有一天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你,应该要怎么想。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却像胸口刺青,是永远的记号。跟着我的呼吸,直到停止心跳。

也许吧,也许自己也会这样吧!但是现在,她不能难过,必须坚强起来,不能让真心疼她的朋友难过。如果不能挽回,她只能慨然面对,无路可退。

咬碎银牙,手握成拳。莘甜甜紧紧地揪着她的小嘴,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线。谁?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

“别怕,受人之托,我只是做做样子,不会把你怎么样。”

这句话,死了她都记得。这些天,她为了这短短的二十个字,伤透脑筋。

什么意思?

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样说?

三年后。

“江西美景何止万千,我们就该去婺源,去庐山,去鄱阳湖。结果呢,您老人家却选了这么个小地方,非但没有机场,就连火车站都小得可怜。”

莘甜甜皱眉嘟嘴,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下她秀气的小指指甲,以示对于这个弹丸之小车站的不屑。那个小家子气的主编大人啊,得是开了几辈子的恩德,才能允许她们两个记者界的新人远赴江西采风?

“这里是革命老区啊,而且,这里难道不美吗?”慕容好好大咧咧地坐在小车站外面的花池边,一边笔耕不辍地记录着,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

在她看来,这里的景色,丝毫不逊色于中国任何一个最美的古镇村寨。这里有碧而清澈的河溪山涧,有依山傍水的古朴民居,有缭绕云雾的层层梯田,有如诗如画的漫山映红。青山如黛,绿水长流,让人感受到世外桃源般的悠闲和宁静。给人一种天人合一、返璞归真的诗画意境。

可是,它的风景如此秀美,但相对的,教育却相对滞后,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重视这一点,重视这些可爱又可亲的孩子们。让他们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更好一些,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我要用我的笔,写下经历的所有故事。”想起那些可爱的孩子们,慕容好好的神情更加坚毅,笔尖划过笔记的沙沙声,再度响起。

莘甜甜第一万次地撇起嘴:“我的大小姐,您可算了吧!你都殚精竭虑地写了这么多天了,写了多少字了?五万还是十万?主编哪有那么多版面给你呀?差不多就行了。”

慕容好好头也没抬:“还有一个一定要写上。这里的孩子们那么有礼貌,竭尽全力帮助游客解决一切问题,却不肯轻易接受来自于游客的任何帮助,多好的孩子们啊!这个一定要写上。”

莘甜甜叹息一声。好好永远都是如此,心软软的,一看到孩子更是化成了水。要是她,更愿意描写的,绝对是这里独一无二的美景。虽然说孩子们不是不重要,但是她只是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她能起到什么大作用?只有她的死党,才会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时刻准备着天降大任于斯人好好也。

第一万次地,慕容好好不耐烦地扯着身上的衣服。

一旁打着瞌睡的莘甜甜看到了,知道她一定是写完了,又开始看自己的衣服不顺眼了。

“你又怎么了?这件衣服你穿多好看,你没留意到回头率显著上升吗?”

手被好友牵制住无法再动,慕容好好还是不自在地扭扭身体:“好别扭。就算我可以穿得下你的衣服尺寸了,也不用给我买这个样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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